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和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日用消费品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、食品、农业生产资料、工业生产资料等26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,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。
本次共抽查了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河南、广东等9个省、直辖市77家企业生产的77种潜水电泵产品。
本次抽查依据《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8部分:排灌泵和泵机组》GB10395.8-2006等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,对潜水电泵产品的过载保护、接地措施、绝缘电阻、电泵引出电缆、定子绕组耐电压、效率、规定点流量与扬程、功率因数、定子温升限值、电机内腔水(气)压试验、安全标志、使用说明书安全内容、标志/标牌牢固性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抽查发现有3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,涉及到定子绕组耐电压、绝缘电阻、效率、规定点流量与扬程、电泵引出电缆、标志/标牌牢固性项目。